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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释婚姻法下 女性该如何合理保障自身权益呢?

发表于2011-09-13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以来,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这也让不少中山女性产生了担忧。女性该如何合理保障自身权益呢?

     作为未婚女性,目前尚不需承担面对父母赡养、子女教育等经济负担,且具有相对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可以将较多的资金投入到风险资产中,以使个人财产可以保值增值。如股票、基金、黄金投资,甚至可以交首付供楼,同时也应该购买足额的商业保险作为社保的补充。未婚女性无需太多担心自己的资产在婚后被分割,因为只要是你的资产以自己的名义放在银行里或资本市场里,这笔钱就永远是你的,而且在婚后产生的利息和自然增值也认定为个人财产。

    作为新时代女性,在婚后可以考虑依然可以为自己做足够的风险保障,比如购买足额的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意外伤害保险等,万一婚姻出现变故,不但可以防风险,还可以保证自己的生活不受影响,并且保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离婚,保险收益也将属于个人所有。

 作为全职太太,可以提前为自身做足风险保障,如果婚姻出现变故,可以保证个人生活不会出现大幅下滑。30岁以上的女性,除了关注重大疾病险、个人寿险等传统保险外,可以适当考虑增加投资型保险的份额。“投连险、分红险等具有保险和投资双重功能的险种都是不错的选择,这种做法之所以能够防范风险,就在于保险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保险收益将属个人所有。

发表于2011-09-14
女人要学会保护自己,做全职太太真亏,照顾小的,伺候老的,要是离婚就净身出户了。
发表于2011-09-14
女人是得学着保护自己,女的存钱是为了家里,男人存钱就不一定干嘛用了。
发表于201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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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09-15
不错,女人是要保护自己,就应该自强自立,这样离婚了,也不会无依无靠。
发表于2011-09-15
女人不能光依赖男人,自强自立的女人是最可爱的。
发表于2011-09-15
说的都挺有道理的,现在离婚率那么高,还是为自己打算比较好。
发表于2011-09-15

全职太太最吃亏啊,要是40多离婚就更惨了,难人40一枝花,女人。。。。。。。。。。。。

发表于2011-09-15
本来都过的好好的,房子一涨价什么都乱了。
发表于2011-09-16
引用:nsxfd在2011-9-14 17:53:33写道:原帖
女人是得学着保护自己,女的存钱是为了家里,男人存钱就不一定干嘛用了。
 
 有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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