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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婚姻法新解释其实旨在尊重财产赠与人的意愿!

发表于2011-08-29
    “新解释并没有对男女加以区分。事实上,中国的高性别比主要在农村,而中国的城乡差别又这么大,这意味着通常女孩的父母就概率而言要比男孩的父母富裕得多!为什么通常较富裕的女孩要担心父母赠与的财产在女儿离婚时归自己女儿?其潜台词无非是女孩父母不会或不应给女孩买房子。显然,在某些人看来,婚姻并不是男女平等的结合,而是女到男家,是女孩被送给或卖给男孩。到底是谁在歧视妇女呢?
        我注意到批评新解释最力者并不是傍大款妄想症患者,而是包含了大量富有正义感和重视家庭价值的人士。我很奇怪他们为什么不去查查婚姻法本身和以前的两个解释,就对新解释做断章取义的理解,并毫无依据地把对婚前财产和父母赠与财产的处理想当然地理解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除了浮躁和业余之外,我想对权力和财富的不信任可能是更重要的原因。
      这种不信任也延伸到了自己家里,主要表现为对有权、有钱的配偶的不信任。我一直认为婚姻是一种契约,应该经过充分的讨论明确自己在婚姻中的义务,想明白了再决定结婚还是不结婚。但是如果开始就抱着离婚的打算,或者总是担心离婚后对方独霸财产,那又何必结婚呢?
    我们不假思索地怀疑权力和财富,同时我们依然热衷于追逐权力和财富,也有太多的人依然热衷于跟拥有权力或财富的人结为夫妻。我们活着似乎就是为了争取成为不受信任的人。我们生活在互不信任中,充满了焦虑和恐惧,并不断地饮鸩止渴
 
发表于2011-09-01
哎 误会了不是
发表于2011-09-01
断章取义的不只是别人,楼主也是。现在买房基本都是男方父母付首付,之后要自己每月还款,难道还款就是一个人的事吗?就是男方自己还款,难道女方为家里日常生活的开销就应该吗?换句话说,男方买房,女方装修,房子是保值的,装修是贬值的,离婚的时候谁又为装修买单?
发表于2011-09-01
两个相爱又想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为了房产证上的名字而忘记当初的海誓山盟,忘了当初可以为了彼此牺牲性命的时候了。面对利益爱情脆弱不堪,如果你说爱我,还在乎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吗?
发表于2011-09-07

如果两个人真正相爱女人不会看着自己的男人受苦!别的不用多说

发表于2011-09-07

有句话说的好!责任不是你应该做的。是你必须做的!男人是应该担当起家庭的责任但是要是你是一个号老婆的话你会在背后关心他的

发表于2011-09-07
没有办法现在在家庭方面女人是老大
发表于2011-09-07
两个人在一起没想过分开那他们会考虑分开之后吗?你想想我们对都不想分开就不会有假设分开所以房子上有没有名重要吗?
发表于2011-09-07
现在结婚多累啊?80后要是家条件不是很好结婚很累
发表于2011-09-07
我感觉好轻松啊!结婚离我还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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